CFi.CN讯: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 2023-01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年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二次问询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该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2月 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

【2023】01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个交易日内对《问询函》所述事项进行书面回复并予以披露,详见公司 2023年 2月 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1)。

一、本次延期回复的情况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问

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进一步补充与完善,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待核实完毕相关事项后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若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22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1年 12月 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月 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1)。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3、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全核实清楚本次问询函涉及事项,需

进一步核实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及持续跟踪处理后续安排。该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未来需要根据该事项具体处理结果作进一步测算。

4、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图三胞”)于 2023年 2月 28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14)。法院裁定受理宏图三胞债权人对其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将导致公司丧失对宏图三胞的控制权,宏图三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对宏图三胞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188,303.78万元、其他应收款

376,791.16万元、对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87,264.24万元;公司子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宏图三胞预付款项 144,925.49万元。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宏图三胞破产清算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其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5、公司自 2022年 4月 1日起启动预重整,截至目前,法院尚未

就公司重整申请作出裁定,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关键词: 宏图三胞 破产清算 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