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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6月14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获悉,密云法院在一起土壤污染责任纠纷案件审结后,及时督促污染责任人对受污染的土壤进行更换,并对修复后的土壤进行检测验收,为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这起案件中,某公司因不当排污,导致村民承包地被污染6处,共计约1000平方米,相应地块上的树苗枯死、农作物减产。受害村民与公司协商未果,将其诉至密云法院,要求赔偿农作物玉米的损失、松树苗木的损失以及土地检测费共计1万元,并承担土壤修复责任,若不能修复,要求其支付土壤修复费用13万元。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应当承担损失赔偿及损害修复责任。法院对损失数额1万元予以确认,并判令公司在次年春耕前对受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恢复至未受损土地水平,若未按期履行修复责任,原告自行修复及检测费用凭票由公司承担。
履行期限将至,密云法院主动联系该公司,督促其及时启动土壤修复工作,同时就土壤修复方案、修复工期以及后期土壤检测等工作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之后,密云法院指导该公司聘请专门从事生态修复的某生态技术公司,具体实施土壤修复工作。
对于采取何种方法进行修复,该生态技术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现有的土壤修复技术包括换土法、化学修复、生物修复、电修复和热修复等方法,对于案涉6个受损地块,采用换土法进行修复较为经济且效果明显。换土法是指用新鲜未受污染的土壤,替换或部分替换原污染土壤,以稀释原污染物浓度,增加土壤环境容量。
生态技术公司进场后,首先对受污染土壤进行了勘查,对净土、污染土进行了区分,之后从当地购买新鲜种植土,替换受污染土壤,并在新换土壤上覆盖生物有机肥,用翻土机进行深度搅拌,最后对土地进行平整。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土壤修复工作顺利完成,换土量达3000立方米,修复费用近10万元。
为保证土壤修复效果,密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与生态技术公司一同前往案涉土地,对6处已修复的土壤和未受污染的土壤分别进行采样,并将样本送往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环境检测机构。经检测,已修复土壤含盐量为0.78g/kg,与未受污染的土壤含盐量持平。至此,这起因排污不当导致农用地污染的土壤污染责任纠纷案圆满解决。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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