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税36号文件对建筑服务业增值税的税率规定是11%。


(资料图片)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3、(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4、(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5、(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6、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7、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8、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七)建筑服务。

9、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10、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11、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12、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13、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14、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相信通过建筑服务业增值税税率这篇文章能帮到你,在和好朋友分享的时候,也欢迎感兴趣小伙伴们一起来探讨。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关键词: